車禍離開現場會構成肇事逃逸嗎?——律師解析撞到人沒停車的法律責任與可能刑責
在交通事故發生後,有些駕駛人因為緊張、害怕或誤以為沒有造成傷害而直接離開現場。但在法律上,只要事故造成他人死傷而未停車處理,就可能涉及肇事逃逸罪。
依《刑法》第 185 條之 4 規定,肇事逃逸最重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本文透過實際案例,說明車禍離開現場是否構成肇事逃逸、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,以及受害者可請求的損害賠償項目。
一、案例說明
小琳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某路口時,與同向右側小清所駕駛之重型機車發生碰撞。事故發生後,機車倒地,小清因此受有左臉擦傷、左肩擦傷、左肘與左手擦傷、左膝及左小腿多處擦傷。
然而,小琳並未通知警方或救護人員,也未留下聯絡方式,即駕車離開現場。
事後有路人記下肇事車輛車號並提供給小清,小清報警處理後,警方循線查獲小琳。
小琳主張:當時天色已晚,自己並未察覺撞到人,因此才直接回家。
本案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,需依相關證據進一步判斷。
二、車禍離開現場一定構成肇事逃逸嗎?
答案是:不一定
依司法實務見解,是否成立肇事逃逸,關鍵在於:駕駛人是否「明知或可得而知」發生交通事故。
因此法院通常會調查:行車紀錄器畫面、路口監視器、車輛碰撞痕跡、證人證詞。
若客觀上一般人可以察覺事故,卻仍然離開現場,就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。
三、交通事故可能涉及的三種刑事責任
1. 過失傷害罪(刑法第 284 條)
因過失傷害他人者:1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拘役、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。若造成重傷: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拘役、或 30 萬元以下罰金。
此罪屬告訴乃論。
2. 過失致死罪(刑法第 276 條)
若交通事故造成死亡: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拘役、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。
3. 肇事逃逸罪(刑法第 185 條之 4)
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逸者: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三種刑責比較
四、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?
事故責任通常透過以下程序釐清:
1.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: 事故 30 日後可申請。法律依據為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第 13 條。
2.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: 當事人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。
3. 覆議程序: 若對鑑定結果不服,可於 30 日內申請覆議。
需注意: 鑑定意見僅供法院參考,並非認定事實的唯一依據。
五、車禍受害者可以請求哪些賠償?
若事故責任成立,受害人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,包括:醫療費用、就醫交通費、看護費、工作損失、勞動能力減損、車輛維修費、精神慰撫金。
法院會依傷勢程度及證據判定賠償金額。
六、律師提醒:車禍發生後務必停車
發生交通事故時,建議務必:
1. 停車查看傷者。
2. 立即報警。
3. 必要時通知救護車。
4. 留下聯絡方式。
不僅是法律義務,也能避免被誤認為肇事逃逸。
常見法律問題(FAQ)
Q:車禍擦撞沒有受傷,離開現場算肇事逃逸嗎?
若未造成人員傷亡,通常不成立刑法上的肇事逃逸,但可能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。
Q:真的沒有發現撞到人,也會成立肇事逃逸嗎?
法院會判斷一般人在當時情況下是否能察覺事故。若客觀上應可察覺而未察覺,仍可能成立。
Q:肇事逃逸一定會坐牢嗎?
不一定。仍須依事故情節、傷勢程度及個案情況,由法院裁量。
法律依據: 刑法第 185 條之 4、第 276 條、第 284 條;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 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知識分享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如有具體交通事故法律問題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。
作者|黃正琪律師,正琪國際法律事務所

